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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动在身边|浙江丽水:“立案监督+生态修复”呵护青山绿水

来源:浙大水业      时间:2016.08.29

 

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蓝义荣 毛伟利)“截至7月底,全市两级院共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1件165人,居全省第一,生态修复司法模式得到省院肯定……”浙江省丽水市检察院日前给出的这份成绩单,让该院检察长过孟超松了一口气。

丽水是浙江省森林覆盖面最广的地级市,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第一。今年年初,丽水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的实施意见》。该市检察机关通过对全市范围内近三年来的破坏环境资源相关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并与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监管领域法律监督保障依法履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的综合协调作用,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议、联络员等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今年以来,丽水市检察机关已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5件81人,一批降格处理的案件被依法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丽水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司法模式,对立案监督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相关案件实行生态修复。今年4月,松阳县检察院发现,在松阴溪白龙堰坝下游河道捕鱼的钟某等4人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基础上,该院还建议犯罪嫌疑人放生鱼苗、修复生态。5月27日,在检察、公安、水利等部门的共同监督下,钟某等人花钱买来5000尾鱼苗,投放进了松阴溪。经过教育,他们不仅承诺不再非法捕鱼,还主动提出当松阴溪护渔引导员。在水利专家指导下,丽水市检察机关组织的生态修复司法已在该市全覆盖,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0余万尾鱼苗经非法捕捞嫌疑人之手放生。

除了碧水,还有青山。在庆元县三汇电站,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嫌疑人陈某不久前补种的210棵中国红枫、阿丁枫等,已经绽出新叶。

“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这也是省院倡导‘绿色司法’的应有之义。”过孟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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